一、按照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》、《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》等法规、规定的要求,认真整理干部人事档案。
二、整理干部人事档案,必须做到认真鉴别、分类准确、编排有序、目录清晰并与内容分类相一致、装订整齐,使档案达到完整真实、条理规范、精炼实用的要求。
三、整理档案时,不得私自涂改、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;对按规定需剔出的档案材料,必须先登记,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再行处理。
四、整理过程中,要严格档案材料的管理,防止档案材料丢失和泄露干部档案内容。
五、坚持经常整理与集中整理相结合,普遍整理与个别整理相结合,使档案内容保持完整规范。